轉眼又到了月末,下個主日就開始進入夏季時間了。我們總感覺時間過得很快,因為我們生活在可朽的物質世界中,時間的流逝對我們有限的人和物質世界自然就變成了一個必須面對的話題。對於永恆的天主,並無時間流逝之說,因為永恆超越了時間的局限。
《宗徒信經》內共十二條信理,最後一條為“我信永恆的生命”。這裡我們宣信的“永恆的生命”即超出了物質世界內時間的限制。換句話說,就是死後的事情;也就是《尼西亞信經》中,我們“期待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信仰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會面對最後的結局,那就是教理中所說的“萬民四末”。而每個人最後都要面對的這四件事,除了死亡是暫時與永恆的界限外,其它三件都是死後之事,即審判、天堂及地獄。而我們有限時間內的生活卻決定著這些所謂身後的永恆之事。
死後的“審判”決定了永恆的幸福,那麼主耶穌如何審判我們呢?在福音中耶穌對人宣判的標準是在祂需要幫助時,人們是否給與了幫助。祂曾告訴聽祂講道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25:40)。”作為天主子耶穌的生活好像一直都過得連溫飽都無法解決,祂不但總是需要別人的説明,祂還記性出奇的差,按今天的話說差到連祂媽是誰都記不住(瑪12:48;谷3:33;路8:21)。這裡不討論祂的記性如何差,且看祂是如何總需要別人説明的。
出生時連出生地都沒有,不得不出生在山洞中的馬槽裡。然後馬上就逃命去埃及,從埃及回來後還不能回家,只好再躲起來。在祂的傳教生活中也是事事、時時需要別人幫忙。可幸的是,祂對幫祂的人都非常的感恩,回報也是出奇的豐厚。祂從來都不會忘記幫助祂的人。在上加爾瓦略山的路上,西滿幫祂背十字架,後來西滿的兩個兒子後來都做了主教。看看十字架上的強盜,就因為幫祂說了一句話,耶穌居然就讓他當天和祂一快去天堂。耶穌死後連墳墓也沒有,還是若瑟捐出自己的墓穴給祂。
可見祂總是需要別人的幫忙,當然更不會忘記幫祂的人。祂雖然死而復活了,但祂卻生活在那些“最小的兄弟”身上。所以我們在遇到有幫助別人的機會時也不應該萎縮。我們不僅僅需要幫助好人,那些“壞人”或者說是“罪人”更需要幫助。我們都希望耶穌在最後審判時對我們說:“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路23:43)。”但這永恆的生命卻取決於我們如何度過現世有限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