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主日的時候我們在福音中聽到,耶穌在撒瑪黎雅的雅各伯井旁邊向打水的撒瑪黎雅婦人要水喝,但最後的結局卻是耶穌給了打水的婦人永不再渴的生命活水。從撒瑪黎雅婦人向耶穌要水喝的故事中,我們看到了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活水,只要喝了的人就永不會再口渴(4:5-42)。而今天的福音中,我們剛才聽到耶穌治好了一個胎生的瞎子。這個自出生就看不見任何東西的瞎子,不同於上個主日的婦人之處在於我們沒有聽到他向耶穌求救,但耶穌還是在他的眼睛上抹了泥巴,並讓他到史羅亞水池去洗洗。結果這個從來什麼也沒有看見過的人看到了光明(若9:6-7)。這個使胎生瞎子復明的故事,告訴我們耶穌的確如祂自己說的是“世界的光”,也可以說是生命之光。而下個主日的福音中,耶穌復活拉匝祿的故事告訴了我們,耶穌就是復活,就是生命(若11:1-45)。
生命之水,生命之光,生命本身,正是我們所追尋的。而我們慕道的過程,就是尋找這活水、真光和真正生命的過程。所以在這四旬期當中,教會安排這幾篇福音,不但是引領即將領洗的朋友們更加信賴耶穌,從而改變自己的生命。為我們每一位兄弟姊妹也是一個重新皈依的過程。
福音中胎生的瞎子並不認識耶穌,最多也就是聽說過耶穌,甚至耶穌治好了他的眼睛,他都不知道是誰治好他的。但是面對法利塞人的質問,他承認治好他眼睛的那一位“是一位先知”。當他再一次遇見耶穌時,耶穌問他是否相信人子,並聽到耶穌告訴他和他講話的人就是人子以後,他馬上就宣認了耶穌,並俯伏在地朝拜了耶穌。由此,他不但看見了這個世界的光,更直接看到了照耀世界的真光。
不管是上個主日的撒瑪黎雅婦人,還是今天胎生的瞎子,他們都願意打開心,接受耶穌做他們生命的活水和亮光。但是很多人,有時候也包括我們自己,就如福音中虛偽的法利塞人一樣,總是驕傲地不承認祂就是能給人新生的活水和亮光。
今天第二篇讀經,聖保祿宗徒在給厄弗所人的書信中也告訴我們,就像福音中的那個瞎眼的人,我們也曾經生活在黑暗中,但是現在我們卻生活在福音的光照中。這種福音之光在我們的生活習慣和待人接物當中應該表現出來,那就是“各種良善、正義和誠實。”(弗5:8-13)讓我們祈求天主,治癒我們靈魂的瞎眼,好讓我們與即將在逾越之夜領受洗禮的朋友們一樣能夠看見世界之光,堅定的追隨祂並為祂做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