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這個主日的結束,“玫瑰聖母月”也進入了最後一天,相應的,在“追思已亡諸信著”的同時,我們又進入了“煉靈聖月”。教會勸勉所有教友在這個月內特別為煉獄中的兄弟姊妹們以祈禱、克己、行哀矜、得大赦等不同的方式救助在煉獄中的靈魂。因為教會相信“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 12:46)。
我們相信,天主的神聖教會以其不同狀態有三種存在,即得勝的教會,也就是已經在天堂上與天主同在的聖人團體;戰鬥的教會或旅途中的教會,就是我們現在可見的與各種罪惡搏鬥的塵世團體;以及受苦的教會,這里所說的就是指那些在煉獄中做補贖的團體。而這三種以不同狀態存在的教會又以“諸聖相通”的信仰彼此共融,形成一個“至公的教會”。因為彼此的共融,所以各自的功勞也自然就彼此相通。所以我們會向得勝教會的聖人們祈禱,恭敬慶賀他們光榮得勝的同時也請他們為我們轉求,從而使我們獲得天主格外的恩寵。正如《天主教教理》的詮釋:“我們紀念天上的神聖,並不僅是為了他們的模範,而是要藉著手足之愛的實行,益發加強整個教會在聖神內的團結。一如旅途中基督徒的共融使我們更接近基督。”(教理957)由於受苦的教會不能自救,但可以藉著現世教會成員的幫助減輕他們的補贖,以獲得早升天國加入得勝的教會,繼而為我們轉求。這種幫助受苦教會的行為也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救助煉靈。教理當中說:“旅途中的教會深深體會耶穌基督整個奧體的這種共融精神,從基督教會的初期,便以極大的熱誠,孝敬追念已故的人;……我們為他們祈禱,不但幫助他們,也使他們為我們的益處所作的代禱得以奏效。”(教理958)
救助煉靈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我們常做的,為他們祈禱和奉獻彌撒,也可以為他們行善功、做補贖、得大赦,也即是將我們所行的善事、補贖和大赦的功效轉給他們,求主免除他/她們的罪罰,賞賜他們早日面見天主榮光。所以在這個特別追念亡者的月份,我們不妨以各種方式救助“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尤其是我們的親友、恩人。
按宗座聖赦院頒布《大赦手冊》的規定,我們可通過以下方式為煉獄靈魂在這個月份獲得“全大赦”和“有限大赦”:
為得“全大赦”,該辦理妥當告解、善領聖體以及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的教友:
1.於11 月1日至8日至墓地為亡者祈禱,或在心裡為亡者祈求。
2.在追思已亡日(11月2日),於11月2日前一主日、或後一主日,或於諸聖節,到聖堂或小堂為亡者祈禱,念《天主經》及《信經》。
為得“有限大赦”,該辦理妥當告解、善領聖體以及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的教友:
1.在墓地為亡者祈禱,或在心裡為亡者祈求。
2.虔誠誦念亡者日課的早禱或晚禱,或念"凡諸信者靈魂,賴天主仁慈,息止安所。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