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能夠住在基督內,就會有徹底的變化。聖經中記述凡與耶穌住在一起的門徒都有徹底的轉變。洗者若翰的兩個門徒應耶穌要求去看看耶穌所住的地方,並與祂住在一起,立刻產生巨大的變化,他們說:“我們找到了默西亞”(若1:41)。當耶穌說要住在稅吏長匝凱家裡時,匝凱就願意把他財物的一半施捨給窮人,並願意以四倍賠償他所欺騙過的人(路19:8)。厄瑪烏的兩個門徒,因為耶穌的死令他們失望到離開了門徒的團體,而他們在路上遇見耶穌,且邀請耶穌留下來與他們住在一起時,結果使他們完全改變了,然後又興奮地回到了自己的信仰團體(路24:33)。
今天的第二篇讀經和若望福音都強調“住在基督內”的重要。福音中短短幾節卻多次提到了這句話,目的是希望我們謹記:必須讓耶穌基督住在我們內,否則我們就一無所能。耶穌也清楚指出不住在祂內便不能結果實,只可像枯枝拋在火裡焚燒(若15:6)。當時耶穌對猶太人表明:作亞巴郎的子孫是不夠的,他們必須留在基督的樹幹上。為我們基督徒而言,也是如此,可惜今天有越來越多的人卻認為,信仰是自己的事,不需要有一個團體。
“厄瑪奴耳”是耶穌基督的名號,是天主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耶穌為何要強調住在祂內呢?閱讀聖經中人類的始祖亞當的故事我們就會明白,離開天主是人類最原始的誘惑,亦是根深蒂固於我們心中的誘惑。每當我們想成為超人時,就是重蹈亞當的覆轍。人不想隸屬於天主之下,但可惜人因此成為了自己和罪惡的奴隸。耶穌來是救贖人類,衪要求我們離開罪惡住在衪內,成為天主的子女,得到真正的尊嚴與自由。
讓我們祈求天主,使自己常住在基督內做祂的枝條,並能結出更多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