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曾經告訴祂的門徒:“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瑪16:24)還說:“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瑪10:38)因此在生活中那怕再苦再累,我們都說:這就是主給的十字架,所以我們需要背起它來。但那些苦痛真的是主給我們的十字架嗎?難道跟隨耶穌就必須受苦受難,安心承受甚至自找苦吃麼?或者難道熱愛生命、享受生活就是罪過嗎?當然不是。看看福音中的耶穌,祂也結交朋友、參加聚餐、走近大自然;不只是承行天主的旨意宣講天國的來臨,更不斷地救助病患、驅除魔鬼、為他人解除痛苦。所以耶穌並沒有要求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痛苦的十字架當中。當然這可能要取決於該如何理解“十字架”。
信仰告訴我們,十字架是愛的標誌,因為耶穌基督為了愛人,才接受了十字架的酷刑。換句話說:十字架就是愛。那如果十字架本身就是愛,我們是否該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耶穌呢?如果十字架是自己生活中很難戒除的壞毛病,甚至是罪過,我們又該如何面對呢?有時候我們所謂的十字架難道不是自己的罪惡所帶來的後果嗎?聖保錄宗徒曾三次向天主祈禱免去他身上的刺(格後12:8),這刺是否也算是聖保祿的十字架呢?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有些人雖然可能很煩人,但因為工作或生活的需要,還是要去面對,或者他們本身就是自己的家人,這也可能成為我們的十字架,但怎樣才能棄絕自己呢?
其實在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十字架隨處可見,比如在家庭、婚姻、工作中的爭執,亦或是財務管理、夢想規劃、子女教育中的選擇,甚至是靈修生活中的枯燥、“無趣”的祈禱、對天主的失信或自信的缺乏,這些都可能是我們生命中的挑戰,當然也是我們不得不背負的十字架。
耶穌要求我們棄絕自己,背著十字架,其實就是要求我們積極地面對生活,正視生活中的苦與樂。只有正視生活,才能超越它。耶穌曾透過十字架的愛完成了祂的救贖使命,祂也要求我們透過自己的十字架完成自己的使命,即生活、成長、見證。所以十字架不是不能享受生活,也不一定全是疾病苦難,更不是“自找苦吃”,它可能就是我們平凡的生活。所以祝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善待每一天,擁抱平凡的十字架,喜樂地跟隨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