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的關係,整個七月在政府“居家令”的政策下過去了,八月也會繼續被“封鎖”在家。面對這個病毒,在目前這個科技高速發達的社會,好像除了“隔離”這個老辦法,也沒有其它更有效的手段來遏制病毒的傳播。雖然疫苗可能會保護人們不被感染,但畢竟注射疫苗的規模尚不大,再說疫苗的不確定性也很多。病毒每天都在威脅著大眾的生命,大多數人們也都遵守著政府制定的相關政策。可就是這樣的政府一邊看似在為了大家能夠“活下去”而施行各種禁令,一邊卻又在準備引進“死亡”法令。
相信這一段時間,很多人都看到了新州有議員正在努力將“安樂死”引入議會立法,從而使協助他人自殺,甚至是將“合理”殺人合法化。政府一邊在為了使人們活下去施行各種嚴厲政策,以致很多人在孤獨與無助中痛苦地煎熬,甚至瀕臨死亡的人們也只能在孤獨中死去;而一邊卻又在引進所謂使人解除痛苦,于安樂美好中死去的法令。為了大眾利益的政令我們都樂於遵行,但致人死亡的法令我們也必須反對。
來自于希臘文的“安樂死”(Euthanasia)這個名詞本身並無負面意義,其本意就是為了讓人“快樂而沒有痛苦的死”去。而今天很多人卻將它用在人為的所謂“解除痛苦的死亡”上。想一想其實很滑稽:我殺你是為了減少你的痛苦。這好像還不如那些極端宗教恐怖主義者“殺你是為了讓你升天”的思想更進步。
所以教會給予尊重生命的原則,一直都反對剝奪人生命的任何形式。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就曾譴責危害生命的罪行,“例如各種殺人罪、屠城滅種、墮胎、安樂死或惡意自殺”(牧職憲章27) 。教廷信理部曾在《教會對安樂死的聲明》中明言“必須再一次堅定地聲明,不准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殺害無辜,無論他是胚胎或胎兒、是嬰兒或成人、是老人或患不治之症而受苦的人、或是將死之人。此外,任何人不得要求毀滅生命的行為。無論是為自己或是交給他照顧的人;同樣,任何人不得明確答應或默許此事,任何權力也不能合法地規勸或允許這種行為。因為這是違反天律,冒犯人性尊嚴,是反生命的罪行,也是對人性的打擊。”(聲明:二)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其《生命的福音》通諭中更直斥“現代文化中,普遍存在著一種自比為創造者(Promethean)的態度,使得人們認為他們能控制生死,手操決定生死之大權。但實際上,他們在死亡中看不到任何意義或希望,反而被死亡所征服、擊碎。這可悲的情況表現於安樂死的發展,不論是以偽裝或偷偷摸摸的方式,或是公開實行,或甚至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這種文化表現為一種真正的‘死亡文化’。”(《生命的福音》4)
人們贊成所謂“安樂死”比較常見的理由其實就是:無價值的生命和減輕痛苦。其實是生命就有價值,死人都有其價值,何況活人呢。至於痛苦,救贖本身就是通過基督的痛苦完成的,正如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言:“安樂死不是真實‘美好的死亡’,那真實‘美好的死亡’是透過忍受痛苦所得,因為從‘痛苦中所隱藏著的光榮’……這種光榮——末世的光榮——在基督十字架上。那些分擔基督痛苦的人,也被召經由他們自己的痛苦而分享這光榮。”(《論得救恩的痛苦》牧函)
在此也呼籲各位兄弟姊妹們能夠通過網路或信件向州長表達自己反對的立場,這也是悉尼總主教向所有天主教友發出的呼籲。網路請願連結:給州長的公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