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周前彌撒後有個年輕人問我,“我怎麼知道或者確定天主已經赦免了我的罪呢?”我相信有時候很多人都在懷疑:天主是否真的赦免了我的罪呢?我們可以簡單地說,懷疑天主已經赦免了罪過是對天主的不信賴。但這似乎不能解除對自己的罪已被天主赦免的疑惑。
其實天主赦罪的前提是悔改,如果一個人缺少了真正的悔改,那你的罪可能就被保留了。不是因為天主不赦罪,而是你自己不認為罪惡的嚴重,從而不想遠離罪惡。小時候背誦《要理問答》時,在告解聖事中有一條是:告解要緊的有幾?答案是:要緊的有五,一省察、二痛悔、三定改、四告明、五補贖。完成了這五步才是滿全了告解聖事的程式,也可以說這五點是獲得罪赦的條件。如果沒有滿全這五點,那你真需要考慮自己的罪過是否得到了赦免。反之,大可不必懷疑,慈悲寬仁的天主是既許必踐的,即使我們屢屢犯罪,但只要真心願意悔改,祂都會寬恕,因為祂始終是忠信的(若一1:9)。通過告解聖事,正如米該亞先知所說的:天主已將我們悔改的罪扔在了深海裡(米7:19)。
天主將我們的罪扔在深海裡後,祂在海邊立了一塊巨大的禁示牌:禁止游泳!我們很多時候都不明白天主對我們出奇的愛,總試著穿上一件靈性的泳衣游向深海,以找回那裡的罪惡,然後背負著我們得罪天主與他人的罪惡感。上主給了我們自由後,祂不想讓我們再回到負罪感的困厄中。在耶穌所講的浪子回頭的比喻中,在外將父親的一半家產揮霍殆盡後,浪子無以為生時才意識到,在父親的家裡是多麼的美好。當他回來時,父親不但遠遠地迎了上去,甚至回家的浪子都沒有機會說完他向父親的懺悔(路15:23,25)。天父始終等待著我們回家,所以只要你願意回到父家,大可不必懷疑父親的慈悲,就如聖保祿宗徒說的:“你們要站穩,不可再讓奴隸的軛”及負罪的感覺“束縛住你們”(迦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