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目前传染病形势下举行和好圣事的解释
「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玛廿八 20)
即使在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期间,和好圣事也应依照普世教会 法的规定和《忏悔圣事礼典》的相关要求举行。
个别的告解代表着举行这件圣事的正常方式(参阅:《天主教法典》960 条), 而事先没有个人的告明,不能施予集体赦罪,除非有死亡的危险逼近,且已无足够的时间聆听每一个忏悔者的告明(参阅:《天主教法典》961 条 1 项);抑或有重大的需要(参阅:《天主教法典》961 条 1 项 2º),但其条件应由教区主教断定,且应考虑到主教团其它成员所达成共识之准则(参阅: 《天主教法典》455 条 2 项),然而,为有效地获得赦罪,个别忏悔者领受 圣事之决心的必要性则保持不变,意即:要定志在能单独告解时,把没有机会告明的重罪都告明。(参阅:《天主教法典》962 条 1 项)
本宗座圣赦院认为,尤其是在那些大部分利益人(即欲领受和好圣事者) 均被病毒感染的地区,直至情况恢复为止,均适用上述《天主教法典》962 2 条 2 项所言之「重大需要」的情况。
凡法律所要求教区主教做出任何其它解释者,均应考虑到人灵之得救的最 高准则。(参阅:《天主教法典》1752 条)
几时因出现突发情况而要求同时给多位的信友一起施予圣事性的赦罪,司铎应在可能范围内预先通知教区主教,如若不能,则应尽早告知对方。(参 阅:《忏悔圣事礼典》,32)
在目前突发的病毒事件中,应由教区主教指示司铎与忏悔者在个别地举行和好圣事时应制定谨慎的注意事项,要在告解厅外通风的地方举行,保持合宜的距离,佩戴防护口罩,同时,亦应绝对注意确保圣事秘密和应有的责任。
此外,应由教区主教,在其教会辖区内,根据病毒感染程度,确定合法给予集体赦罪所要求之「重大需要」的情况:比如,在收容受病毒感染且处 于死亡危险中的信友之医院门诊入口处,在可能的范围内,于采取适当的 预防措施情况下,可采用扩声设备,以使赦罪得以听到。
凡是有需要的地方,在与卫生当局达成共识后,可考虑,基于自愿的情况 下,甚至组建「特别医护专职司铎」队伍的必要性与适宜性,但也应尊重 传染病防护条例,以确保病患与临终者得到必要的灵性辅助。
凡是在个别的信友处于不可能领受圣事性赦罪的痛苦境遇的地方,应提醒表达(忏悔者有能力表达的时候)诚心祈求宽恕的完美痛悔(上等痛悔), 即来自那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并伴随着告解的决心,意即:下定决心尽快接受告解圣事,便能获得罪赦,即使大罪亦然。(参阅:《天主教教 理》,1452)
教会从未像现在这样体会到诸圣相通的力量,并向被钉在十字架上且复活了的主呈上意愿与祈祷,特别是司铎每日所献的弥撒圣祭,即使没有天主子民参与。
作为慈母,教会恳求上主使人类摆脱这场灾难,并祈求荣福童贞玛利亚── 仁慈之母与病人之痊,及其净配圣若瑟的代祷,教会始终在其护佑下行走 于世。
愿至圣玛利亚与圣若瑟使我们获得和好的丰富恩宠与救恩,他们无时不在聆听上主的圣言,如今祂再次向众人说:「你们要停手!应承认我是天主」(咏四六 11),「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玛廿八 20)
圣赦院院长──皮亚琴扎枢机(Mauro Card. Piacenza)
副院长──克尼基尔(Krzysztof Nykiel)
于宗座圣赦院
罗马,2020 年 3 月 19 日
圣若瑟——圣母之净配、普世教会之主保庆日
(台湾地区主教团 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