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到底什麼是“義”和“不義”呢?從中文造字分析,“義”由“羊”和“我”組成,因此有人認為認為“義”的意思是像羊一樣與人為善,一切好事、善事應從“我”做起。於是引申為把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做好事、肯犧牲的精神稱為“義”。當然還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方法,這裡不需要一一分析。但我們卻需要看看耶穌是如何來界定“義”和“不義”的!
其實耶穌的標準很簡單,那就是我們和自己周圍的人關係如何,是怎麼樣對待自己的兄弟姊妹的?四個星期前的常年期第三十主日,耶穌在回答法學士的提問時曾說過:法律中最大的就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瑪22:34-40)。天主審判的標準不在於我們做了什麼轟轟烈烈的事,而是我們是否關懷或照顧了自己身邊那些弱小者和需要關心的人。我們常聽說“平日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大多數人都會以不做傷天害理或有損他人的事,就可以安心過日子,就算是一個好人。可是作為基督徒,耶穌對我們的要求不只是滿足於不傷天害理,還要主動去關心和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因為只是不做壞事,並不能讓我們得到永生。這正是今天的福音中耶穌闡釋的,不義的人指的是那些沒有關心最弱小和需要幫助的人,他們要進入永罰。
成為義人,也不只是我們常祈禱、讀經、到教堂參與彌撒和各種教會禮儀等。當然這些熱心善工會幫助我們變得更肖似基督,從而讓自己更有愛心去關注身邊“最小兄弟”的需要。因為耶穌說:“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25:40)。
今天福音中耶穌說,在人子來臨的最後審判中,祂要將義人和不義的人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其實從我曾經牧羊的經驗,綿羊和山羊並不是牧人特意要分開它們,而是它們自己分開的。所以,義和不義也一樣,不是耶穌要分開我們,而是自己的行為和生活將我們分為義和不義的人。身為基督徒,不只是避免犯罪守好誡命和法律,天主還要求我們積極主動地去服務和關心他人,尤其是那些需要我們幫助和關心的人。讓我們祈求天主,在生活中賜給我們成義的能力,當人子來臨審判時,使我們能進入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