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十誡第三誡規定應「守瞻禮主日」。星期二(8月15日)我們將慶祝「聖母升天節」,這個節日也是我們教會傳統中提到的「四大瞻禮」之一,因此該節日是教會規定「當守」的節日。那什麼是「當守」的節日,哪些日子是「當守」的,或者在這些日子「當守」什麼呢?在網上頌念玫瑰經時我已和大家做了一個簡單的分享,這裡願與大家再次略作分享,以便使團體內更多的兄弟姊妹了解有關訊息。
《天主教法典》中明文規定:「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而且應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主的日子的喜樂,或心靈和肉身休閒的工作及業務。」(法典1247)從這兩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在主日和法定節日需要遵守的兩件事:一是當參與彌撒聖祭;二是該停止不必要的工作,以防造成礙於敬禮天主,或妨礙心靈和肉身的休閒。所以這裡說的非常清楚,參與彌撒和停止工作(也就是傳統所說的「罷工」),所以在傳統上我們把「當守」的法定節日叫做「罷工瞻禮」。
那麼哪些日子屬於「罷工瞻禮」呢?簡單來說,一年中所有的主日都是,因為那是「主的日子」。《天主教教理》中說:「如同『天主造物的工程已完成,就在第七天休息,停止了所作的一切工程』(創 2:2),人的生活是由工作和休息所調節。主日的建立是為了使所有的人都有機會享有足夠的休息和餘暇,以培養其家庭、文化、社會及宗教的生活。」(教理2148)當然主日不只是現代教會的規定,而教會初期的信徒也是在這天聚會分享基督的聖體。《宗徒大事錄》已早有記載:「一週的第一天,我們相聚擘餅時,保祿便向民眾講道。」(宗20:7)早期教父著作中也多有記載。
除了主日以外,早期教會有很多成文或不成文的傳統規定。教會在1917年的法典中重新明確規定了十個節日是「當守」的節日,1983年新的法典也沿用了此一規定。所以除了主日,「同樣當遵守的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耶穌聖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節,基督聖體聖血節,天主之母節,聖母始胎無原罪節,聖母升天節,聖若瑟節,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節,諸聖節。」(法典1246)這裡我們看到「四大瞻禮」只有耶穌聖誕節和聖母升天節,因為耶穌復活節和聖神降臨節本身就是主日。至於我們熟悉的聖灰禮儀、聖周四、耶穌受難日(聖週五)本身卻不是「當守的節日」。但由於它們和復活節的關係,教會也強調信友應盡力參與這幾天的禮儀。
當然法律是為人靈的得救而定的,並不是為了束縛人。就如聖奧思定所說的:「為了熱愛真理,要尋求聖善的休閒;為了愛德的需要,要接受正當的工作。」所以所有「當守節日」在正當理由下都可獲得豁免,但不是自己給自己豁免,而是教會當局(法典1245)。比如疫情期間不同的教區都有不同規定為滿足主日彌撒的義務。另外教會為各地方教會的主教團賦予了權利,可以在宗座批准下取消或移除節日至主日。因此「當守」的節日在不同國家也都有所不同。澳大利亞主教團規定,除了所有主日外,耶穌聖誕節和聖母升天節是必須遵守的節日。也就是說,澳大利亞除了主日外,只有兩個「當守的節日」。
遺憾的是今天的社會將「一週的第一天」天主的日子,俗化成了「一週的最後一天」週末娛樂的日子,而很多基督徒也緊隨社會潮流,使這個特殊的日子失去了原有的精神及宗教意義。至於不在主日的「節日」,更是與平日無甚兩樣。祈求天主讓我們常能在「主的日子」與主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