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的復活戰勝了死亡,過去的這一周,我們都在慶祝祂的復活。可是我們新洲上議院卻準備在5月11日表決安樂死法案。天主創造了人,給了人生命,人本應該努力維護生命,尊重生命的價值,就如在疫情中的各種防疫措施都是為了維護和尊重生命;而有人卻總是在想著反抗天主,甚至不惜提早結束生命。
教會反對任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在生活中提倡對於有病或残障的人应该得到社會的支持,尽可能使他們度正常的生活;對生命萎缩或衰退的人要受到特殊的尊重。而安樂死卻是蓄意結束生命,《天主教教理》中指出:若為了刪除痛苦而造成以直接的安樂死,也就是以一個行動或不行動,退出殘障者、患病者或瀕死者的生命,不論動機或方法,在倫理上是不能接受的。安樂死嚴重地違反人的尊嚴,也是對造物主,天主,的失敬,是一樁謀殺的行為。 (2277)
當然對于避免所謂“過度治療”,使病人有尊嚴地自然死亡教會並不反對。《教理》指出:停止昂貴、危險、非常或與所期待的效果不成比例的醫療措施,是拒絕“過度堅持治療 ”,是合法的。作如此的拒絕,並不是願意造成死亡,而是接受不能阻止的死亡。如果病人尚有能力,病人本人應作此決定,否則應有合法的代理人,以尊重病人的合理願望及合法利益,作此決定。(2278)《教理》中也提及:即使死亡已迫在眉睫,家屬或醫護人員也不能合法地中止對一個病人一般性的照料。如果不是以死亡為目標或方法,而只是視死亡為預料中或不可避免的事,或為減輕垂死者的痛苦,使用止痛劑,即使有縮短生命的危險,能在道德上符合人性尊嚴。末期病人的安寧照顧應該得到支持。(2279)
1985年教廷信理部在發表的《教會對安樂死的聲明》中總結說:“生命是天主的恩賜,而死亡是無可避免的;因此我們必須在不急速促成死亡的情形下,能以完全負責的態度和尊嚴來接受它。的確,死亡是我們塵世生命的結束,但同時也開啟了永恆生命之門。因此眾人都應該依照人性的價值預備這時刻,而基督徒更應在信德的光照下,準備自己接受此事。”
各位主內的兄弟姊妹們,我們反對“安樂死”固然有信仰使然,但“安樂死”本身也違反人性尊嚴,還會給社會帶了諸多罪惡,甚至給我們自身的生命帶來威脅。因此再次呼籲大家在25號之前在洲議會網站簽署反對的請願,將人的生命交託給復活的生命之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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