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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某種意義上都有一種自豪感,認為自己在神面前有特殊的身份,所以自認為對身後之事好像比較有保障。所以神的“選民”不只是限於猶太人,其實在基督宗教、印度教、伊斯蘭教,甚至比較過激的佛教徒當中也能看到這種“特恩”。且不論其它宗教,就在基督徒之間,我們不但認為自己是天主“特選的子民”,不同的派別之間也存在誰才是真正被選的,或者誰更符合天主聖意的爭論,甚至是攻擊之中。就如我們在街上常會遇見被某些新教朋友問,“你得救了嗎?”(Have you be saved?)
長期以來,我們基督徒一直相信,只有我們自己會“得救”。 就如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之前幾個世紀的教會也認定“教會之外無救恩”,甚至在今天也還有很多人堅持這種觀點。到底什麼人,或者說多少人可以得救呢?這正是今天福音中有人向耶穌提出的問題。就像往常一樣,耶穌並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告訴聽祂講道的群眾該如何進入天國,“你們要竭力由窄門進入。”(路13:23-24)在瑪竇福音中有一個富少年曾問耶穌:為得永生,該做什麼?當那個少年人聽了耶穌的回答憂悶地離開後,耶穌說:“富人難進天國⋯⋯,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之後耶穌的門徒也驚異地問:“這樣,誰還能得救呢?”(瑪19:16-25) 耶穌從來沒有說過只有少數人得救,對於門徒的驚異祂說;在人看來不可能的,但為天主來說一切都是可能的。在今天的福音中祂也說:“將有從東從西,從北從南而來的人,參加天主國裡的筵席。”(路13:29)因為耶穌來是為救贖所有人,祂當然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但是祂也提醒人們,有許多人將不能進去,即使曾同家主一起吃喝,也聽過家主的教導,反而被家主稱為“作惡的人”而關在門外。 所以基督徒的“選民”身份不是得救的特權,而教會或者說基督徒的職責重點也不是讓自己和他人得救,而是為了傳揚基督的福音,見證基督的復活。得救也不只是口頭上的宣認,更需要在生活中努力去賺取(雅2:14-26)。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將基督愛的福音分享出去,使人人彼此相愛,讓別人認出我們自己的確是基督的門徒,那得救也就是必然的事了。讓我們祈求天主,賜給我們得救的恩寵,在生活中勇敢地跟隨耶穌,分享並見證祂愛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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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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