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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第一篇讀經选在《出谷纪》,其實也就是我們天主十誡的出處,所以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天主十誡。之所以分享天主十誡是因為周五(前天)看到《天亞社》援引英國《電訊報》的一篇報道說,在英國超過六百多所教堂正在宣傳根據現代價值觀而重寫的最新版本十誡。據報道說這些新戒命是由名叫約翰的一位知名福音派的宣教士所編寫。
我認為大可沒有重新編寫的需要,包括這位宣教士的所謂編寫也只是對十誡的重新解釋,或者說更適合時代的解釋而已。比如他將“十誡”原文的“不可偷盜”改為“憑良心行事”;較長的“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聖名”誡命,則變成“認真對待上主”;而《聖經》原來的“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仆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改為簡單的“追求知足安分”等等。 十誡的真正意義是天主慈愛,叮嚀人不要做破壞人與自然界和諧的關系,以期使生命圓滿發展,從而使我們獲得幸福。正如在聖經中所說的:“以色列!現今,上主你的天主向你要求什麽?是要求你敬畏上主你的天主,履行他的一切道路,愛祂,全心全靈侍奉上主你的天主,遵守我今天吩咐你的天主的誡命和法令,好使你能獲得幸福”(申10:11—13)。編寫這些新誡命的約翰也聲稱,他的十誡是讓“每個人明白我們應如何生活出上主的永恒原則”。 十誡當中簡短的幾句話不可能就字面的簡單理解,這位宣教士將“孝敬父母”改為“與父母和睦共處”。天主十誡的第四誡就這麽簡單嗎?當然不是。它不只是要我們對父母要盡孝,也包括夫妻之間的包容、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整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按照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和新編《天主教教理》的精神, 已經擴大到了人與人的接觸,人與人工作的團體,所生存的社會以及作為公民對自己國家的義務等等。同樣,再看第五誡“不可殺人”。假如我們只從字面去了解第五誡,相信我們誰也不敢輕易觸犯它。但如果我們再擴大一下“不許傷害生命”,其間也包含著禁止蓄意傷害他人和自己的身體,如醉酒、打架或吸食一些對身體健康有害的物品,那我們還敢保證我們不會這樣做嗎?看看今天發生在我們生活的社會中的事情,對自己健康的不重視、人工墮胎、安樂死、胚胎培養、戰爭、仇恨等等,不尊重生命,不熱愛自然的事到處都是。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耶穌卻說:“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又加上一句說:“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瑪7:12)。意思是說:天主十誡及先知的言論,都包含“己所欲者,先施予人”這句話之中。在這裏,耶穌教導我們不但慎守消極的“不損害他人”的法律,同時要我們實踐“積極愛人”的行為,忘記自己的權益,為人做自己願意別人為我們做的事。也就是天主十誡的總綱:“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 主佑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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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署名潘嘉偉的如下评论文章。故转发,顺便也说几句,但不评论。说是因为今天晚餐桌上也同样说到了这个话题。一同吃饭的都是香港移民,席间都说到大陆人如何如何,如不排队、小孩在街上随地小便等等不文明行为(或者说低素质行为)。其实哪里人都有素质好与不好的,说素质可能有点严重,也许是文明与不文明之分吧!不管是那个团体、族裔、国家都会有一些人会让我们不舒服(这里我不举例自己亲历的不同人群的不文明行为),但为什么一定要贴上标签呢。中国大陆的腐烂政治体制,造就了现在的年轻人。.......就此打住,再继续就开始评论了。还是看香港正委的这篇署名文章吧!
從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的言論、時裝品牌D & G尖沙咀店舖門外禁止香港人拍照的事件,以及雙非孕婦在港生子,直至最近的粵港私家車自駕遊等等,引起許多香港人強烈不滿,掀起了中港兩地矛盾,怨懟造成互聯網上的罵戰,甚至一些平時不會出來遊行的市民,也走上街頭,表達不滿。霎時間,惡毒的形容詞滿天飛,「狗」與「蝗蟲」變成形容兩地人民的代名詞。 現在是互聯網時代,瞬息萬變,關於這些問題的討論,十分迅速,感覺沒來得及了解問題的癥結,便看到很多知名的時事評論員或在互聯網社交網絡上的活躍人士具結論性的評論,現在大眾視線的焦點又很快轉移到唐英年、梁振英和曾蔭權的誠信問題。然而,在香港生活的內地人的聲音,彷彿無法在主流媒體被聽見。 我不是甚麼學識淵博的時事評論員,也不是善於在互聯網上發表吸引眼球言論的人物。作為香港人、作為一名普通香港教友,有幸借用這個平台發表一點意見。我感覺到,香港人對中國大陸人民素質向來都是戴有色眼鏡看待。 我有兩位親戚是內地人,一位是已經移民美國多年的表嫂,另一位是來港剛過七年而獲得香港居留權的舅母,我感到她們對香港的印象確是有很大的差別。幾年前在沙士一役之後,去三藩市探望表哥,吃飯的時候,大家談到香港的經濟和內地發展的情況,以前曾經來港旅遊時受過香港百貨公司售貨員白眼的表嫂,忍不住說:「香港也有今天了,活該!」我當時愣住了,怎麼她對香港的仇視如此深刻,移民美國多年亦未能忘懷。雖然她對我們親戚之間的關係保持尊重,但相信很難改變她對香港及香港人的印象。 至於我的舅母,她嫁了給我舅父後,等了七年,取得香港身分證,她沒有領取香港人的綜援,拿到身分證後,立即去找工作,並樂得找到很多香港人不願做的工作——在養老院照顧老人家。我沒聽過她對香港及香港人有甚麼怨言,卻聽她講過在內地家鄉的親戚要怎樣賄賂一些官員,才能當上公務員,她對香港社會廉潔的印象很深。雖然舅父去年離世,現在內地經濟又起飛,她在內地的親戚的生活亦比以前富裕,但她選擇留港生活。 當然,我單從親人的經驗來看最近中港之間矛盾的問題,誠然有點片面,但香港人和內地人都有千百種千絲萬縷的關係,我們如何與鄰人相處(以現在社會的氣氛,我們是否把內地人看成是我們的鄰人,或許也成為爭議),筆者認為,這是我們需要反省的問題。筆者不是要引經據典說教,也沒資格要求我們應怎樣看待內地人。香港政府對雙非孕婦及自駕遊的政策失誤固然是部份問題的根源,但若我們能與內地人多一點溝通,除了看見Facebook上貼出一些內地遊客在街上一些令人反感的行為而按「讚」或跟風破口大罵,我們又應以甚麼態度回應不可避免和日益嚴重的中港兩地矛盾? 筆者在Facebook看見從內地來港生活、思想極為開放自由的媒體人溫雲超無奈地嘆道:「號稱自由法治的香港,報刊竟然刊登明顯有挑釁及種族歧視內容的『蝗蟲』廣告。」這是否我們想繼續看見的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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