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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福音是我們熟悉的拉匝祿與富翁的比喻。首先需要指出的是,這個比喻並不是要羞辱那些為了生活中財富地位而長久辛苦勞作的人,也不是要批評富有的人;它旨在幫助我們認識到自身地位相應的責任。就如第一篇讀經中,亞毛斯先知繼上個主日的讀經後,繼續譴責那些自詡為領袖的富有之人,漠視自己同族中弱小兄弟的成敗(亞6:1-7)。
比喻中最令人恐懼的是:富翁在陰間的痛苦中(有的翻譯是在[地獄]中)。這個富翁從陰間,舉目看見了拉匝祿在亞巴郎的懷中。其實他從未正眼看過拉匝祿,即使是在陰間。他或許注意過那個穿著骯髒破爛衣服、在他家門口乞討食物的乞丐,也許在一次次為宴飲迎接客人時,曾瞥見這個臭氣熏天的窮人,甚至可能打電話報警,抱怨這個令人礙眼的流浪漢。然而,他從未真正「看見」過一個應該像他一樣有尊嚴的拉匝祿。他雖然很富有,但他對身邊有需要的人卻視而不見。 也許我們也曾走在街上,遇到有人向我們伸手乞求食物或幫助。我們會怎麼做?我們是否會假裝沒有看見?我們的目光是否會迅速移開,以避免與他們的眼神相遇?說實話,我有的時候就是這樣!或者,我們會立刻下判斷:這個人可能是吸毒者、酒鬼,甚至是小偷;也可能患有某種可怕的疾病,而我們又迅速認定這是他們自己生活方式所導致的。然而,我們並沒有看見一個有尊嚴的人。因為我們辛苦工作以養家糊口,往往對那些我們認為沒有努力的人視而不見,甚至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維持生存的基本資源。我們更關心自己付出了多少,而不是他們當下的需要。於是,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拉匝祿們」視而不見。 教宗方濟各在第六屆「世界窮人日」的文告中指出,當窮人向我們伸出手求助時,其實他們也在救助我們擺脱自己的自私、麻木不仁、鐵石心腸,叫我們懂得去愛。因此當我們伸出手去幫助他們時,其實他們也在幫助我們肖似耶穌基督,學習耶穌基督的貧窮。教宗特別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關心窮人和社會公義,否則,人就會失去尊嚴。 讓我們祈求上主,賜予我們恩寵,柔化我們的心,打開我們的眼,使我們看見他人的需要與自己的責任,並伸出我們慷慨與憐憫的手,使每個向我們求助的人,都能得到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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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普世教會慶祝光榮十字架的節日。仔細想一想:我們相信的是一個什麼樣的天主呢?別人家的神都是幫著信徒消災免禍、發財致富呢,而我們的主不但自己被釘在了十字架上,還不斷要求我們卑微自己,放下外物的牽絆。
回顧過去一個月的福音,常年期第二十主日的彌撒福音中耶穌說:祂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是送分裂,而不是和平(路12:49-53)。第二十一主日的福音中有人問耶穌:「得救的人果然不多吗?」祂说:「你们竭力由窄门进入吧!」(路13:23-24)二十二主日的福音中,耶穌說「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14:11)上個主日,祂又說:誰若不惱恨自己的親人,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捨棄一切,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26-27,34)。今天我們甚至慶祝一個處死犯人的刑具——十字架,而祂——人類的救主,居然就是被釘死在了這個刑具之上。是不是感觉有点玄幻呢!? 十字架的邏輯與世界的標準的確不同,聖保禄曾說過「猶太人要求的是神蹟,希臘人尋求的是智慧,而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這為猶太人固然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為蒙召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與智慧」(格前1:22-23)。人生在世上,並受世界邏輯思維的影響。人們認為「十字架的邏輯是愚妄」,這在世人眼中是再正常不過了。 可是我們知道,也相信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不是因為祂有罪,而是我們有罪,但祂願意為我們的罪被釘死。這就是今天福音中,聖若望宗徒所說的:「天主竟然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若3:16)當時的尼苛德摩不明白耶穌的教導,但今天對我們來說卻不難理解:注視十字架就是相信耶穌,相信祂在加爾瓦略山上為我們所奉獻的愛。 耶穌要求我們「背起十字架」,並不是要求我們尋求苦難,而是讓我們尋求真理和愛。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當我們選擇真理和愛時,嘲笑、誤解、拒絕,甚至逼迫和死亡可能就會來到。基督徒不渴望痛苦,而是渴望愛。當然,愛到最徹底時,就是為他人奉獻生命(若15:13)。或者說,救恩就是將自己生命與十字架上的耶穌結合起來,彰顯基督的愛。 今天我們慶祝十字架的節日,並不是將十字架當做懸掛在胸口的護身符,也不是使所處環境得到聖化的工具,更不是我們願意追求痛苦;而是因為它是愛、自由與生命的標記。讓我們祈求主耶穌,願祂愛的十字架,改變我們和整個世界,使它成為恩寵與榮耀的工具。 主內的兄弟姊妹們,主日平安!
在我們生活的社會中,常常會用外在的成敗、順境或逆境,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有福」或「不幸」。有人事業成功、家庭和睦,就被認為是「蒙福」;有人經歷病痛、失業或孤獨,就被視為「倒楣」。然而,耶穌教導的禍福好像和我們的認知很不一樣。 剛剛過去的星期三的彌撒福音中耶穌提到:富有、飽飫、歡笑的是有禍的,反而那些貧窮、飢餓、哭泣,甚至因人子之故被惱恨、棄絕、辱罵詛咒的卻是有福的(路6:20-26)。所以,到底什麼是福,什麼又是禍呢?其實,人眼所見的東西很多時候都是虛假的現象,而真正的福與禍,並不是人眼所能看見的。比如,一位母親多年來在家照顧殘障的孩子,在外人看來,她失去了自由、事業和許多享樂的機會,甚至覺得她的人生「很不幸」。但在這長年的陪伴中,她漸漸學會耐心、愛的犧牲,並在祈禱中感受到天主的陪伴。雖然外在環境艱難,但她的心靈卻充滿平安,這何嘗不是真福呢!反之,如果一個人事業成功、收入豐厚,外人都羨慕他過著「有福」的生活。但隨著財富累積,他愈發自我中心,不再依靠天主,也忽略家人朋友,甚至看不見別人的需要。表面上他得到了許多「祝福」,卻因心靈封閉而失去了最重要的愛、家庭、信仰,這其實就是個隱藏的真禍。 因此,真正的福禍是看不見的。在面對福禍時,我們需要學會以天主的眼光來看待生命。也許我正經歷困難,但如果因此更深地學會信賴天主,這就是祝福;也許我正處於順境,但若因此忘了感恩與分享,那可能就是危機。這也正是老子所說的:「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本篤十六世教宗曾提醒我们,基督徒的希望並不是建立在「立刻可見」的成功或安逸上,而是在天主永恆的計劃裡。真正支撐我們走過人生風雨的,不是我們能抓緊的外物或地位,而是信德、望德和愛德(格前13:13)。 願我們常常祈求上主賜給我們光明的眼睛,不是只看見表面的成敗,而是能分辨什麼是真正的福、什麼是真正的禍,好使我們在一切境遇中都能選擇忠信於祂,走在祝福的道路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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