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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五個主日若望福音中關於「生命食糧」的教導後,今天彌撒的福音又回到了瑪爾谷福音。之前的瑪爾谷福音中,耶穌都是圍繞著加里肋亞湖邊教導跟隨祂的猶太人,今天的福音中我們看到法利塞人和從耶路撒冷來的一些經師聚集到耶穌跟前,開始找茬了。他們看見耶穌的幾個門徒在吃飯前沒洗手,就指責他們違反了祖先的傳統。耶穌反駁他們只知道遵守外在人的傳統,卻忽略了天主的誡命,並且更進一步指出,使人污穢的出自人的內心,並不是外在使人污穢。 如果大家有參與週一到週三的彌撒,或者有閱讀這三天彌撒福音的話就會知道,耶穌在瑪竇福音中指責經師和法利塞人是假善人的七個「禍哉」(瑪23:13-32)。耶穌在瑪竇福音中強烈地指責經師和法利塞人是有禍的,因為他們虛偽地滿全外在的一切法律,看上去是遵紀守法,熱心恭敬天主,實則卻忽略了公義和仁愛,內心充滿劫奪和貪婪。 其實我們很多時候也一樣,做到外在遵守天主的誡命可能容易,但真正的仁愛公義卻並不容易。就如我們參加主日彌撒一樣,外在可能很容易,隨便去哪個教堂都能滿全我們當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如果只是為了滿全了法律,卻忽略了對天主和他人應有的仁愛,那我們的進堂可能就會變得很空洞,就如耶穌今天在福音中引用依撒意亞先知所指責的:「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恭敬我,也是虛假的。」我們遵守的可能也只是人的習慣和法律而非天主的誡命。(谷7:6-8) 耶穌教導我們說:「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瑪5:20)基督徒的義德是:實行公義,踐行仁愛,保持心靈的潔淨。這種仁愛與公義的具體行動,就是拋開虛偽的表裡不一,真誠地對罪人和弱者的接納、理解和關愛。只有留意到我們內心的劫奪和貪慾,才能藉對天主的信德幫助我們節制內心的貪婪;當我們的心不以外在的世俗價值作為生活的中心時,才能看見在我們生命中運作的天主。 所以聖潔不在於所謂的遵守法律和誡命,而是在於愛。當然不是說我們不用守法律和誡命,而是要從法律和誡命中流露出內心的愛,因為畢竟法律和恩寵都是天主給人的救援(要理:卷三17)。如果我們明白,不管誡命、法律或者是傳統的出發點都是愛天主、愛人及尊重人,那麼誡命便成為我們活出真正生命的一部份。讓我們祈求上主,使我們的慷慨及慈愛出自內心,並超越法律的外在標記。 福音前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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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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