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星期二,教會慶祝了聖若望二十三世教宗的紀念日。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最為知名的事件莫過於召開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這次會議可以說使整個教會在現代世界中有了一個全新的面貌。教會自1512-1517年的“特倫多大公會議”之後,雖然在1869-1870年召開過“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但“梵一”幾乎沒什麼大的成果。因此“梵二”的召開可以說是教會繼“特倫多大公會議”四百五十年後,真正意義上的一次大公會議。因此教宗若望二十三的紀念日也正好是“梵二”召開的紀念日,即10月11日。
“梵二”召開到現在已經過去整整60年了,在這60年當中教會可以說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當然不是說教會的教義教理發生了變化,而是教會在現代世界的表現形式。參與此次大會的人員組成不只是主教、神父,還有男女教友以及非天主教會的人士列席會議。聖若望保祿二世在《新千年的開始》宗座牧函中曾指出:該次“大公會議是廿世紀中賜給教會的一大恩寵:我們找到了一個穩當的指南針,在剛開始的這個世紀中指引我們方向。”教宗本篤十六世稱其為“新的五旬節”。方濟各教宗認為該次會議“對於教會和世界而言,是個恩寵的事件。”
從1962年10月11日召開,到1965年12月8日閉幕,三年多,四個階段的會議中一共產生了四個憲章、九個法令和三個宣言,即《教會憲章》、《啟示憲章》、《禮儀憲章》及《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的牧職憲章》;《大公主義》法令、《東方公教會》法令、《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司鐸之培養》法令、《修會生活革新》法令、《教友傳教》法令,《教會傳教工作》法令、《司鐸之培養》法令及《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天主教教育》宣言、《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信仰自由》宣言。1992年10月11日教會為了紀念該次會議召開30週年,又頒布了新的《天主教教理》。包括1983年頒布的新《天主教法典》也有賴此次會議的成果。
也許我們會覺得,這麼多會議文獻,對我們今天的信仰到底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呢?我們每天可見的變化應當屬禮儀的變化,也就是所謂禮儀本地化,即語言的改變:原來只能用拉丁語,到現在每個地方都可以用自己的語言舉行彌撒聖祭。當然,教會的改變不只是禮儀。可遺憾的是,今天有很多人居然反對該次會議。我一直都懷疑,今天有多少人(包括主教、神父們)閱讀了“梵二”會議的這些文獻呢?就如教宗聖保祿六世在會議結束時成立的“世界主教會議”秘書處,在前幾天為紀念此會議60週年之際發表的“新聞公報”中所表達的,“接收大公會議的教導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在某些方面,它仍然處於嬰兒階段。”
讓我們時時為教會祈禱,使其引導這個世界走向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