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的Bulletin中我提到:以後我會與大家分享『天主十誡』的內容。既然上次的分享作了開場白,那麼今天我們就看看「十誡」中的第一誡:「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不只是以色列人有雅威,在他們所經之地和生活的周圍不同民族都有自己的神,甚至一個民族不止有一個神,還有很多的神明。比如埃及人、客納罕人和耶布斯人都相信有很多神明存在。對於希臘人而言,祭拜哪一位神明在於他們所處的地域,在羅馬他們就祭拜羅馬的神,但換一個地方他們也可以祭拜當地的神,甚至可以給自己不認識神也立一個神壇來祭拜(宗17:23)。但是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是雅威帶領他們從奴隸走向自由,所以他們要護衛這個自由就不能依賴別的神明。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看,如果他們在相信雅威的同時還依賴和敬拜別的神明,就會使自己淪為奴隸,失去一切。
當然從聖經看,好像「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出20:5),其實,信仰要求有個絕對性。也就是我們相信的真神是絕對的,也是唯一的,如果諸神皆信的話,那也就等於都不信。因為只有不相信自己的神明時才會尋求其他神明的幫助。人們如果想要面面俱到地使每一位神明都滿意,也就會陷入需要安撫所有神明的境地,從而使自己失去自由,甚至擔驚害怕得罪哪位神明。所以真正的天主與某一個宗教信徒的片面想像肯定是不同的,因為祂是超乎我們所能想像的。但祂要求絕對性,且除祂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這也是天主的本質。
今天的我們當然相信天主是唯一的,我們不會去敬拜所謂其他的神明。但天主是否是自己生活的中心呢?現在我們祭拜的神明不叫巴爾,也不是阿舍辣女神,而是成功、權力、財富、聲望、享受或榮譽等等的東西。如果我們沒有將天主放在自己生活的中心,其他的「神明」可能就會趁虛而入,那我們就會變得非常在乎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希望受到別人的關注和讚譽,從而使自己失去真正的自由。也或者我們只依賴於自己的認知或方式,不讓天主走進自己的內心,反而奴役住了自己。
讓天主來做天主,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我們才能成為真正的自己。所以天主用「你不可有別的神」來保護我們,使我們免於陷入新的束縛。福音中,有一個法學士問耶穌,「法律中哪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回答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瑪22:36-38)那我們的心、靈、意在哪裡呢?如果不在天主那裡,也許我們就有了別的神明。古倫神父(Fr. Anselm Grun)說:「這些事物、條件和結構對人的影響,卻經常超乎其原來該有的重要性,形成一種駕馭我們的力量,一種支配我們的權力,取代了天主在我們心中的地位,成為我們的天主。」
讓我們祈求「忌邪的天主」始終在我們生活的中心保護我們,免得我們失去祂為我們賺取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