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兄弟姊妹們在每週拿到Bulletin的時候都會先看看:這週是哪個神父的話,他都寫了些什麼呢?有的時候真不知道要寫點什麼。如果是聊天,可能會有所回應,但是獨自隨意發揮的時候反而不知從何開始。為了解決這種「尷尬」,我準備找個主題,寫個「連載」。所以從這週開始,我會就大家都熟知的『天主十誡』內容與各位分享。也請諸位位兄弟姊妹們為我祈禱,請求天主聖神賜予我恩寵,使我能堅持完成這篇「連載」。今天的分享就作為開場白吧,當然說的好聽一點也可以是「序言」、「前言」或者「引言」。
當提到「天主十誡」時,你首先想到的是什麼呢?也許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經驗和體會。有的人可能會說:「十誡」就是天主給我們當守的規矩;我相信很多人首先可能會想到告解前的省察。「十誡」貌似總是在約束我們的自由或生活,因此我們在生命中可能就會擔心有沒有觸犯這些誡命,會不會受到天主的懲罰!有意或無意中,「天主十誡」好像變成了一種壓力和負擔,甚至是威脅。
其實大部分的天主教友應該都知道「十誡」是天主在西乃山上頒給梅瑟的訓示。但是這些訓示並不是以束縛以色列人為目的。天主帶領選民離開了埃及人的奴役,使他們獲得自由,因此祂不會再將他們置於束縛之中。天主在西乃山上頒布「十誡」前首先告訴梅瑟,要他告訴以色列子民:天主對他們的愛與關懷,「你們親自見了我怎樣對待了埃及人,怎樣似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將你們帶出來歸屬我。現在你們若真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你應將這話訓示以色列子民。」(出19:4-6)可見,天主不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而是為了讓他們變得更加聖潔,從而成為祂「特殊的產業」。
聖詠的作者說:「上主的律法是完善的,能暢快人靈;上主的約章是忠誠的,能開啟愚蒙;上主的規誡是正直的,能悅樂心情;上主的命令是光明的,能燭照眼睛。」(詠19:8-9) 所以真正的「誡命」是愛的結果,並不是讓人失去所謂的「自由」。古倫神父(Fr. Anselm Grun)說:「十誡不是訴諸仁義道德,而是給予我們動力去開拓人生,活出自由的美好。我們將比那些茫然、失去方向的人擁有更多力量與動機。」
不管怎樣,天主的誡命不是為了給人類增加負擔,而是為了使人獲得天主更豐富的恩寵。聖依勒內曾言;「藉著十誡,天主培育人成為祂的朋友,並和他的近人同心合意。」(教理 2063)耶穌基督說祂來並不是為了廢除法律(誡命),而是為了成全(瑪5:17)。祂在回答法學士的提問時也明確地告訴他,最大的誡命即在於愛(瑪22:36-40)。祂在十字架上完美地成全了這份愛的誡命。那麼,就讓我們換個角度來了解十誡的意義吧!